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,依法定程序,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。
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:合同转让、继受转让、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。
1. 双方协商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;
2. 因企业合并、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;
3. 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,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;
4. 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。
《商标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:"转让注册商标的,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,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,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。"
转让注册商标,应依法履行一定的手续,且必须经商标局核准后,转让注册才能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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